免费治疗|FGFR4抑制剂治疗肝癌/实体瘤临床试验

本文作者: 11个月前 (05-26)

药物名称:HS236胶囊  (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4(FGFR4)选择性抑制剂) 临床试验:评价FGFR4小 […]

药物名称:HS236胶囊  (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4(FGFR4)选择性抑制剂)

临床试验:评价FGFR4小分子共价抑制剂HS236胶囊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特征的剂量递增、开放的Ⅰ期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HS236胶囊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探索HS236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评价HS236的药代动力学(PK)和药效动力学(PD)特征; 2)初步评价HS236的抗肿瘤疗效; 3)初步评价HS236抗肿瘤疗效与生物标志物的相关性,为Ⅱ期临床试验的治疗人群选择提供依据。

目标入组人数:中国国内: 48 ;

截至时间:入组所需人员招满为止

入组需有:1、确诊病例 2、治疗情况描述 3、患者可入组地信息


入组&排除要求: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1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3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4ECOG体力评分0~1分。5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6各器官功能良好,具体指标如下: 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NEUT) ≥1.5×109/L 血小板(PLT) ≥75×109/L 血红蛋白(HGB) ≥90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 ≤1.5×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Ccr) >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7肝细胞癌患者的肝功能分级≤7分(Child-Pugh改良分级法)。8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9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并同意,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1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以下3项除外: a)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b)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c)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2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3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重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4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以下情况除外: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5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使用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者CYP3A4强效诱导剂。6既往曾接受过选择性FGF19-FGFR4抑制剂和/或pan-FGFR抑制剂治疗。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8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9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10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11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00拷贝/ml或200IU/ml),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12目前或曾患有间质性肺病者(不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纤维化除外)。13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a)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b)静息状态下,12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平均QTcF≥480ms; c)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d)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e)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14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如慢性腹泻、肠梗阻、全胃切除等)。15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16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17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18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所在地:上海、天津、淄博、济南、长沙、东莞、芜湖、清远(患者可就近入组)

报名方式:微信客服: yes698896 & E-Mail:Care@100pei.com

CDE:CTR20201674(有临)

主办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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