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凡(度伐利尤单抗)患者援助项目

本文作者: 4年前 (2020-02-27)

2020年02月29日,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正式启动“因爱飞凡-肺癌免疫治疗患者援助项目” 项目目的 为了提 […]

2020年02月29日,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正式启动“因爱飞凡-肺癌免疫治疗患者援助项目”

项目目的

为了提高中国肺癌患者对于肺癌免疫治疗的可及性及规范性,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延长患者生命。“因爱飞凡-肺癌免疫治疗患者援助项目”援助药品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由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向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无偿捐赠。

项目接受申请时间

本项目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申请。

项目截止时间

项目截止时间由基金会适时另行公布。

适应症

详见说明书

援助方案

低收入患者援助方案:

  • 遵医嘱:首轮患者使用2个疗程的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可为其援助2个疗程。
  • 遵医嘱:次轮患者使用4个疗程的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可为其援助4个疗程。
  • 遵医嘱:第三轮患者使用6个疗程的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可为其援助8个疗程,在病情无进展并持续获益的前提下,经项目医生确认患者可循环申请。

低保患者援助方案:

  • 遵医嘱: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可为其援助直至病情进展。

注:

  • 1)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 2)具体援助支数依据患者疾病进展情况及临床检查结果由项目医生进行判定
  • 3 ) 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使用剂量遵循说明书用法
  • 4 ) 后续援助药品剂量以不超过前期自行使用阶段用药剂量为限

患者申请

医学标准

1.经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符合英飞凡适应症:在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同步放疗后未出 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III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

2.在度伐利尤注射液(英飞凡®)治疗之前必须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同步放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

3.接受度伐利尤注射液(英飞凡®)治疗期间不得同时进行其他PD-1或PD-L1抑制剂和化疗药物的治疗;

4.患者身体条件可以耐受肿瘤免疫治疗;

5.有足够的临床证据证实患者能够从英飞凡治疗中获益且无严重不良反应(获益是指肿瘤病灶按照RECIST 1.1 标准没有肿瘤进展;无严重不良反应是指未发生因度伐利尤注射液(英飞凡®)治疗引起的不可逆转或者不可耐受的伤害)。

经济标准

1.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之前就持有低保证,且服药期间一直享受低保金待遇的患者。

2.接受长期治疗的患者因家庭经济原因无力承担后续度伐利尤注射液(英飞凡®)治疗费用。

项目联系方式

援助热线:010-58103263

电子邮箱:yaffpap@ilvzhou.com

项目微信公众号: 因爱飞凡患者援助项目

资料邮寄地址(只接收顺丰快递):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姚家岭234号顺丰网点 因爱飞凡肺癌免疫治疗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终止条件

1.经项目医生评估患者按照RECIST 1.1标准出现肺癌进展(包括原有病灶增大或出现任何的转移灶)或医生判断患者临床并未获益;

2.患者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反应;

3.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要求停止继续使用度伐利尤注射液治疗;

4.患者未能按要求到项目医院接受项目医生的定期随访;

5.患者拒绝根据项目方案与规程接受医学条件审查;

6.患者未能按期提供医学资料证明其肺癌没有进展;

7.患者入组援助项目后停止用药12周后自动出组;

8.患者死亡;

9.患者提供不实、虚假的医学或经济证明;

10.患者将援助药品出售或转赠他人;

11.由于不可抗力等造成项目被迫终止;

12.患者自愿退出慈善项目;

13.已过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或者未到申请截止时间但援助药品已经使用完毕。

项目监查

基金会项目办公室对获取援助的患者定期进行抽查,核对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如发现不符将立即停止援助。

法律声明

1) 本项目是一项慈善项目,不影响医生的诊治及处方行为, 医生根据患者疾病情况和治疗规范对患者进行治疗。

2) 对于患者的个人信息、医学资料以及患者提供的其他个人信息(”患者信息和资料”),我们将严格保密,不会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仅用于项目的管理、执行和审计。患者信息和资料将由主办方或项目委托执行保留,除卫生监管部门或其他国家监管机关审查监督外,不会披露给其他第三方。

3)涉及用药不良事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或将相关事件信息和资料披露给药品捐赠方的药品不良反应监管部门,进而对此进行跟踪和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药品捐赠方的药品不良事件数据库中,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报给相关法规部门。

4)本项目为慈善项目,患者自愿申请。援助所可能产生的所有不良反应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

5) 本项目只对能够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程序申请的患者提供药品援助。因个人原因不能按项目规定申请和领取援助药品的患者将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

6) 患者及家属须积极配合,保持与项目办公室通讯畅通,主动拨打项目热线查询相关信息。因患者自身原因导致申请、受助等延误的,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7) 患者或其家属影响各项目医院正常工作,情节严重者,项目办将取消其援助资格。

8) 本项目的任何信息均以项目办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项目办不为误信其他渠道信息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9) “因爱飞凡–肺癌免疫治疗患者援助项目”的一切解释权归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所有。

因爱飞凡–肺癌免疫治疗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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